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?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是什么?
2023-03-31 16:28:32 来源:法律专家网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谁负责清算?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是什么?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得较为笼统。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。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,至于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,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,该法未作规定。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、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。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清算规则:
(一)解散原因
首先是取决于投资人的意愿,如果不愿继续经营的就可以解散,不需要提出什么理由;第二是由于投资人的死亡,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的,则应解散;第三是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,需要解散;第四是由于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进行解散。
(二)进行清算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,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;投资人自行清算的,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,无法通知的,应当予以公告;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,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。
(三)清偿顺序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,财产清偿顺序为:1.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;2.所欠税款;3.其他债务。
(四)债务承担
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,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,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,该责任消灭。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,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。
(五)清算结束
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,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,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